7.持不同功能类型读者证的读者通过无线网络可访问本馆的电子资源有所不同,仅供有效持证读者个人学习、研究之用,严禁将下载的数据用于任何商业或其他营利性用途。
8.读者违反以上规定,经批评教育无效,本馆有权禁止其使用无线网络,并视情况进行相关处理。
1.对有效持证读者(含普通阅览、普通外借、参考阅览、参考外借等功能类型)免费开放无线网络服务。
2.使用上图无线网络前需凭读者卡号和身份证件号进行登录(身份证件号为办理读者证时登记的证件号;若证件号中含有汉字,请去掉汉字,仅需输入字母和数字即可),不得将卡号和身份证件号转借他人使用。
3.本馆无线网络的对外服务时间为每天9:00-17:00,除此以外的时间段暂不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4.本馆无线上网服务一期开放范围如下:GF自助阅览室、1F办证大厅、1F-4F阅览区(不含历史文献阅览区和专利标准阅览室)。
5.读者使用无线网络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图书馆无线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正当权益、传播有害信息等活动。
6.在公共阅览区域使用无线网络必须保持安静,请勿影响他人正常阅览。请勿利用无线网络玩网络游戏,看电视、电影和进行多线程P2P下载。